陈纪[明][公元1450年-1503年]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人物 陈 纪(约1450~1503),字叔振,号省庵,藤山登龙境(今仓山区下渡)人,约生于明景泰元年(1450)。成化五年(1469)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 一、生平历程 当时,市面钱钞贬值,然而朝廷收购食盐却依旧按照旧价支付钱钞,这使得盐民生活陷入困境,盐商也深受其害。在此情形下,盐商钱厚等人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盐民起义。成化六年,户部尚书叶琪改革盐法,朝廷任命陈纪为河南道监察御史,前往两浙地区改进盐法。陈纪到任后,大力革除长期积累的弊病,有效改善了盐民的生活状况,缓和了紧张的社会矛盾。 陈纪返回京城后,担任北直隶(现河北省)学政。后来,因其父亲去世,他回家守孝三年。守孝期满,陈纪出任陕西省按察使。彼时,陕西吏治腐败,众多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牢狱人满为患,许多无辜百姓蒙冤受屈。陈纪对积压的案件逐一进行复查,释放了八百多名无辜百姓。 二、重要事迹 弘治八年(1495 年)正月,蒙古贵族兴兵进犯宣府(今河北西北部),陈纪奉命以佥都御史的官衔巡抚宣府。为巩固边防、安定民心,每逢荒年,他便打开官仓赈济灾民,还积极组织建造桥梁,以抵御洪水灾害。不久后,陈纪回到京师都察院任职。他执法公正,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令旁人不敢向他行贿。而且,陈纪天性孝顺友爱,与世无争。当时,宦官李广权势滔天,朝廷内外众多官僚纷纷向他行贿,以求升官,唯独陈纪不与李广结交。弘治十一年,李广罪行败露,畏罪自杀。孝宗下令查抄其家产,在抄出的受贿账本上,记录了众多文武大臣的行贿行为,却唯独没有陈纪的名字,因此陈纪深得孝宗信任,被提拔为右副都御史。孝宗时常召见陈纪,与他探讨国事,有一次甚至谈到深夜,还钦赐明珠灯笼照亮他回府。后来,陈纪因病请求回乡休养。当他抵达福州时,百官都前往接官亭迎接。恰巧家乡(下渡)迎神队伍也到了该地,陈纪得知后,便跟随迎神队伍一同回乡,百官在后面相随,以孝宗钦赐的明珠灯笼为前导。此后,下渡便流传出俗语 “下渡迎神,好看在后”,说的正是这件事。弘治末年(约 1503 年),陈纪病逝,朝廷命福建布政使夏祚奉旨前往祭祀,并将他列入乡贤祠祭祀。陈纪一生为官清廉,从不置办财产,在他死后不久,家业便衰败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