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男,回族,1967年3月出生,西藏拉萨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书记。
2022年2月26日,最高检消息,阿布(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阿布:从雪域公仆到堕落贪官的蜕变轨迹
阿布,这位曾在西藏农牧和地方治理领域任职多年的官员,其仕途轨迹曾被视为边疆干部成长的样本,却因严重违纪违法沦为反面典型。他的堕落历程,为党员干部敲响了坚守初心、廉洁从政的警钟。
## **一、早年履历:从农牧学子到地方主官**
阿布的仕途起步于西藏农牧学院。1986年至1989年,他在该校农学系学习,毕业后进入拉萨市农牧系统,从基层农科所干部逐步晋升至拉萨市建设局局长。这段经历中,他曾于1993年挂职辽宁盘锦市农林局副局长,展现出组织对其跨区域培养的重视。
2002年后,阿布转向地方主官岗位,历任墨竹工卡县副县长、尼木县县长、拉萨市建设局局长等职。2009年升任拉萨市副市长,2012年调往昌都,历任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市委书记,成为正厅级干部。在昌都任职期间,他主导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一度被视为边疆治理的“骨干型”官员。
## **二、违纪违法:从权力寻租到生态破坏**
### **政治蜕变:背离初心的开端**
阿布的堕落始于理想信念的崩塌。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巡视期间组织串供、转移赃物,干扰巡视工作;对党组织作虚假汇报,破坏所在地区政治生态,甚至安排群众“刻意送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 **经济贪腐:与商人结成利益同盟**
- **工程领域的权钱交易**:在担任拉萨市建设局局长、昌都市主要领导期间,阿布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他与商人形成固定利益链,长期接受宴请、旅游娱乐安排,甚至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敛财工具。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调查显示,其财产与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无法说明来源,暴露出贪婪无度的本质。
### **纪律破防:全方位的违规失范**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全方位”供奉;
- **干预执纪执法与工程**: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干预司法活动,破坏当地营商环境与法治生态;
- **家风败坏与生活腐化**:对子女失管失教,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自身生活作风堕落,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
## **三、审查与处理:纪法严惩的典型案例**
2021年5月,阿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2022年2月被“双开”。经查,其违纪违法行为横跨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之后,属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提起公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2024年8月,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中点名阿布,强调其案件对当地政治生态的破坏,要求各级干部从中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线。
## **四、警示意义:边疆治理中的廉政警钟**
### **权力观扭曲的必然结局**
阿布的堕落,本质是权力观、政绩观的彻底扭曲。从早年的农牧技术干部到地方主官,他未能守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反而将职权视为个人资本,最终在利益诱惑面前缴械投降。其案例印证了“当官发财两条道”的深刻警示,任何践踏纪法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 **边疆地区廉政建设的特殊性**
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高级干部,阿布的违纪违法不仅损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更可能影响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西藏自治区近年来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破坏政治生态的“蛀虫”,彰显了党中央对边疆地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 **以案促改的深层反思**
阿布案件暴露了部分地区在工程建设、干部监督等领域的制度漏洞。西藏自治区以此为契机,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 **结语:从“治边能吏”到阶下囚的镜鉴**
阿布的仕途沉浮,是一部鲜活的廉政教育反面教材。他曾被组织寄予厚望,却在权力巅峰期迷失自我,最终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这一案例警示所有党员干部:无论身处何地、官居何位,都必须坚守理想信念,敬畏党纪国法,将权力真正用于造福人民。唯有如此,才能避免重蹈“从公仆到囚徒”的覆辙,真正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