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英[公元1947年-2004年] 广东清远市佛冈县人物 林月英,1947年5月出生于广东佛冈县,仅有高小文化程度。1965年,年轻的她踏上工作岗位,此后还曾担任从化县第二届政协委员,在不同领域展现着自己的价值。 1980年10月,林月英开启了人生新征程,投身个体经营,经营起一家云吞面小食店。在当时,她算得上是县城街口镇较早一批个体户。她用心经营,精心制作云吞面,凭借绝佳的口味和实惠的价格,吸引了众多顾客,店里每日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在经营过程中,林月英十分注重卫生,她在小食店推行清洁卫生岗位责任制,对每一道工序都制定了严格的卫生标准,致力于为顾客提供干净、放心的用餐环境。这份用心也收获了认可,在1985 - 1987年间,她经营的小食店多次荣获县级文明礼貌、卫生流动红旗奖,林月英本人也被评为县“三八红旗手”。 林月英不仅生意做得好,更是心怀大爱、热心公益。从1985年起,她注意到街道上有一位70多岁无依无靠的老人,心生怜悯,此后便坚持每月为老人支付生活费用,让老人得以安度晚年。在节假日,她也没有忘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会为街道上的多位五保户送去慰问金,给他们带去温暖与关怀。同时,她还心系教育和福利事业,为幼儿园、儿童乐园、街口中学、县老人福利基金会慷慨捐资,累计捐款达3700元。她的善举赢得了广泛赞誉,1986年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授予她“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称号,以表彰她在个体经营领域的突出表现和热心公益的高尚品德。 然而,岁月无情,2004年10月,林月英在从化与世长辞,结束了她平凡又不凡的一生。但她留下的故事,无论是在商业经营上的用心,还是在公益慈善方面的热忱,都长久地被人们铭记与传颂,激励着更多人在各自的生活中发光发热、传递善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