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朝玉[明][公元1510年-1566年] 广东清远市连山县人物 我将重新梳理结构,以时间为线索,详细讲述莫朝玉的生平事迹,突出他在维护地方治安、促进民族关系及造福百姓等方面的贡献。 莫朝玉,字翠峰,出生于明正德五年(1510年)十月二十三日,籍贯为广东连山宜善村班瓦寨,属壮族。自幼,莫朝玉便展现出过人的天资,对汉文学习充满热忱,勤奋钻研,打下了坚实的文化基础。16岁时,他意识到在动荡的时代,武功同样重要,于是开始刻苦练习骑射等武艺,力求文武双全。 嘉靖六年(1527年),两广连结部山区盗贼横行,严重威胁社会治安。当时程山(连山旧邑名)的官兵战斗力不足,难以有效应对流贼。莫朝玉挺身而出,积极倡导并组织民防力量,将当地峒丁聚集起来,训练他们保卫家乡。在此期间,当地壮族土官(土巡检)陆父诞于嘉靖三年去世,土官职位一直空缺。壮族的甫老们经过商议,一致推举陆父诞的女婿莫朝玉担任千长(千夫长)。莫朝玉不负众望,亲自率领民防乡夫,积极维护地方安宁,在与寇盗的战斗中,奋勇向前,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多次成功平剿寇盗,使得当地治安得到显著改善。 嘉靖十年(1531年),由于莫朝玉在绥靖地方方面功绩卓著,壮族的甫长以及里长、甲长们联名向广州督抚呈请,希望能让莫朝玉继承陆父诞的土官职位。广州督抚批准了这一请求,莫朝玉正式成为壮区土官,开始带领地方武装,负责“镇守连阳、怀(集)贺(县)诸境”。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年里,他兢兢业业,每当遇到贼寇侵扰,便果断堵截剿杀。据记载,他连续取得三百六十次捷报,使得一方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周边四境也都治理得井然有序。他的努力不仅保障了地方的安全,还对壮、汉、瑶等民族关系的改善与加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程山县丞将莫朝玉的功绩详细上奏朝廷。朝廷听闻后,对莫朝玉的表现予以高度认可,钦赐他为奋勇云骑校尉。嘉靖四十年七月初一,莫朝玉再度得到朝廷嘉奖,被加封为武略将军,负责巡导英(德)、清(远)、怀(集)、贺(县)及连阳七属。获得朝廷赏赐的银两后,莫朝玉没有将其据为己有,而是心系家乡百姓,购置了大批田产,分发给宜善九村十甲的黎民百姓耕种,为家乡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深受百姓爱戴与尊敬。莫朝玉于1566年走完了他波澜壮阔的一生,但其功绩却永远铭刻在当地的历史长河中,为后人所传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