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夔[明][明朝状元] 江西南昌市安义县人物 王一夔(1517年11月4日—?),字章夫,号南台,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人,明朝中期官员。 王一夔,于正德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1517年11月4日)出生在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 仕途经历与政绩 初入仕途,治水有见地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王一夔考中进士,被授任工部营缮司郎中。他曾负责监督广渠门的修建工程,后又被派往徐州视察河流情况。在视察期间,他提出黄河与泇河需同时治理,并主张疏通和恢复旧河道,展现出对水利治理的深刻见解。 转任地方,革新治政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五月:升任湖广按察副使,主管三楚地区的教育事务,致力于兴学育才。 改任山东兵备道副使:时值倭寇侵入朝鲜,朝廷商议增兵加饷。王一夔认为倭寇难以长期占据朝鲜,反对聚集不安定人群徒耗粮饷;又极力反对征收商税助军,主张撤销张秋税司,避免加重民生负担。 任职浙江参政:在任期间,他推行多项利民举措:延缓赋税缴纳期限,平定劳役制度,废除行户制度,严禁馈赠贿赂。同时向朝廷提出八条治政建议,均对地方治理有显著功绩,彰显其革新吏治、体恤民生的执政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