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诗,1938 年 7 月于北京呱呱坠地,祖籍浙江杭州,在后来的岁月里,她怀揣着对敦煌莫高窟的无限热忱,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这片艺术的圣地,成为众人敬仰的 “敦煌的女儿”,她还是一位坚定的中共党员。
1958 年,樊锦诗凭借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学专业。在燕园的学术氛围中,她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知识养分,为日后投身考古事业筑牢根基。1962 年 8 月,一次契机让她踏上了前往敦煌莫高窟的旅程。初见莫高窟,那历经岁月洗礼却依旧散发着神秘魅力的洞窟与壁画,深深震撼了樊锦诗,也在她心中种下了守护敦煌的种子。1963 年,大学毕业后的樊锦诗,毅然决然地选择奔赴条件艰苦的敦煌文物研究所工作。从此,她便与敦煌的风沙相伴,开启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守护与研究之路。
在敦煌的早期岁月里,樊锦诗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物资匮乏、生活条件简陋,然而这些都未能阻挡她对敦煌石窟研究的脚步。1977 年,因在工作中展现出的卓越才能与不懈努力,樊锦诗担任起敦煌文物研究所副所长一职。此后,她更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1984 年 8 月,随着机构的发展变迁,樊锦诗担任敦煌研究院副院长,肩上的责任愈发沉重,但她始终初心如磐。1992 年,因其在相关领域的突出贡献,开始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8 年 4 月,樊锦诗出任敦煌研究院院长,正式成为守护敦煌的 “掌舵人”。在这一重要岗位上,她以高瞻远瞩的眼光和果敢的决策,引领着敦煌研究院在石窟保护、研究与传承等方面不断开拓进取。2007 年 11 月,樊锦诗被聘任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这不仅是对她学术地位的高度认可,更让她有了更广阔的平台为文化事业建言献策。2015 年 1 月,从院长岗位退下来的樊锦诗,担任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虽不再身处一线领导岗位,但她对敦煌的关注与付出丝毫未减。直至 2024 年,她仍笔耕不辍,出版《敦煌石窟全集》第二卷《莫高窟第 256、257、259 窟考古报告》,为敦煌学研究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政治生活中,樊锦诗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她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党的会议上积极为国家发展与文化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同时,从第八届至第十二届,她连续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协的舞台上,围绕文化保护、社会发展等诸多议题,积极发声,履行职责。在学术交流领域,樊锦诗担任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名誉会长,还兼任《敦煌研究》期刊主编,通过这一学术阵地,推动敦煌学研究不断深入,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樊锦诗长期专注于石窟考古、石窟保护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斐然。她发表论文百余篇,每一篇都凝聚着她对敦煌石窟深入研究的心血;出版著作多种,为学界提供了宝贵的研究资料;主编大型丛书和图书数十种,构建起敦煌学研究的丰富体系。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她积极推动敦煌莫高窟文化遗产的法制化管理。在她的不懈努力下,相关法律法规得以逐步完善,为敦煌莫高窟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此外,她还大力推进 “数字敦煌” 工程建设,通过数字化技术,为莫高窟的洞窟、壁画、彩塑建立起数字档案,让古老的敦煌艺术在数字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这一举措不仅实现了敦煌莫高窟的永久保存,更为其永续利用开辟了新的路径,在敦煌莫高窟的保护与传承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由于樊锦诗在文物保护与研究领域的卓越贡献,她收获了众多荣誉。2018 年 12 月 18 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她 “改革先锋” 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将她评为文物有效保护的探索者,这是对她多年来在改革创新文物保护模式方面的高度赞誉。2019 年 9 月 1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樊锦诗 “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 国家荣誉称号,这一殊荣是国家对她守护敦煌功绩的庄重认可。同年 9 月 25 日,她荣获 “最美奋斗者” 称号,以表彰她为国家和人民的不懈奋斗。2019 年 12 月,她开始享受副省部级医疗待遇。2020 年 5 月,樊锦诗被评为 “感动中国 2019 年度人物”,她的事迹感动了无数国人,成为人们心中的精神楷模。11 月,她获得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这一奖项是对她在科学技术领域杰出贡献的肯定。
早年经历与教育背景
童年与家庭影响:樊锦诗出生于北平(今北京),后全家迁往上海。父亲樊际麟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热衷中国古典艺术文化,在父亲影响下,樊锦诗自幼对历史文物产生浓厚兴趣。
学生时代:1946年至1959年,樊锦诗在上海接受中小学教育。1958年,她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学专业。1962年,樊锦诗到敦煌实习,指导老师宿白先生对她日后的敦煌石窟考古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工作与科研生涯
初到敦煌:1963年从北大毕业后,樊锦诗被分配到敦煌文物研究院工作。当时敦煌条件艰苦,物资匮乏,但她最终选择留下,在段文杰、史苇湘等老先生的指导下,开始潜心于石窟考古研究工作。
考古研究成就:从1963年开始,樊锦诗先后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唐代前期和中期洞窟的分期断代。2011年,她带领团队完成了莫高窟考古报告第一卷《莫高窟第266-275窟考古报告》,实现了石窟考古测绘的新突破,该报告获得多项大奖。
艰难的家庭抉择:1967年,樊锦诗与同为北大历史系考古专业的同学彭金章结婚。然而,两人毕业后一个在敦煌,一个在武汉大学,开始了长达19年的分居生活。1986年,彭金章放弃武汉的工作,来到敦煌与樊锦诗一起从事敦煌研究工作。
推动文物保护立法与规划:1985年至1986年莫高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期间,樊锦诗认识到保护莫高窟需要立法和制定保护规划。在她的发起和参与下,《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于2003年颁布实施,敦煌研究院还联合编制了《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获得2015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二等奖。
开启“数字敦煌”工程:1998年,樊锦诗成为敦煌研究院第三任院长。面对自然环境破坏、洞窟本体老化与游客增多的威胁,她提出打造“数字敦煌”,为莫高窟的洞窟、壁画、彩塑建立数字档案。2008年,樊锦诗大力推进“数字敦煌工程”,推出数字敦煌数据库、数字电影,并建成敦煌石窟数字展示中心。2014年,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运行,“总量控制、在线预约、网络支付、前端观影、后端看窟”的旅游开放新模式开始实施。2016年,“数字敦煌”资源库正式上线。
退休后的贡献
2015年3月,樊锦诗卸任敦煌研究院院长,担任名誉院长。退休后的她回归考古本行,继续修改《敦煌石窟全集》第二卷《莫高窟第256—259窟考古报告》。2023年5月4日,樊锦诗捐款1000万人民币设立樊锦诗教育基金,用以支持北大的敦煌学研究。2023年7月10日,“樊锦诗星”命名仪式在敦煌研究院举行,经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小行星命名委员会批准,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发现的国际编号为381323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樊锦诗星”。之后,樊锦诗再向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捐资1000万元,用于敦煌文物事业发展和急需人才培养。
主要荣誉与社会任职
所获荣誉:樊锦诗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0年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层次。她还获得了“全国先进工作者”“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吕志和奖——正能量奖”、第七届“中华之光——传播中华文化年度人物”奖、“何梁何利基金2020年度科技成就奖”“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等众多国家荣誉称号和奖项。
社会任职:樊锦诗在1984年任敦煌研究院副院长,1987年担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93年开始历任全国政协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委员,还担任过中国宗教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副会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