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封[清][公元1723年-1796年,清代著名封疆大吏] 山东潍坊市寿光人物 李封,字紫绶,号松崖,又号松园,今山东寿光圣城街道西玉村人,南漳知县李朴之孙,江苏船政同知李烈之子。 李封,乾隆十九年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改刑部,升刑部郎中,历任庐州等府知府、江西盐法道、浙江按察使、湖南布政使、福建汀漳龙道、江苏布政使、湖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刑部左侍郎等职。乾隆五十三年致仕,致仕时宦橐萧然。嘉庆元年卒。纪晓岚为其撰铭,中有“人以官富,公以官贫,贫则贫矣,而秋水无尘”句,赞其清廉。清史有传。 清代著名封疆大吏李封的传奇一生 在清代历史的长河中,李封以其卓越的政绩和清廉的官风,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宦海浮沉近四十载,从初入仕途的青涩,到成为独当一面的封疆大吏,每一步都充满了挑战与坚守。 名门世家 初露锋芒 1723 年,李封出生于山东寿光的玉兔埠村,其祖籍为斟灌(今寿光市洛城街道东斟灌村)。李封出身于官宦世家,曾祖李迥官至刑部侍郎,祖父李朴曾任湖北南漳县知县,候补通判,政绩显著。良好的家庭氛围为李封的成长提供了优越的条件,自幼他便接受了系统的儒家教育,饱读诗书,深受传统文化的熏陶,立志在仕途上有所作为,为国家和百姓贡献力量。 李封不负家族期望,在学业上勤奋刻苦,展现出过人的天赋和才华。1754 年,31 岁的他在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高中甲戌科进士,并被钦点为翰林院庶吉士。在翰林院期间,他与后来名满天下的纪晓岚同馆翰林,二人相互学习、交流,共同进步。这段经历不仅让李封在学术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还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为他日后的仕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翰林院的学习与历练,使李封有机会接触到朝廷的核心事务和重要文件,开阔了他的视野,培养了他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和卓越的文字处理能力。 刑部任职 崭露头角 结束在翰林院的学习后,李封进入刑部任职。刑部作为掌管全国司法刑狱的重要部门,事务繁杂,责任重大。然而,李封凭借着扎实的法学知识和明断的见识,迅速在刑部崭露头角。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严谨认真,细致入微,对每一个案件的细节都进行深入分析,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其卓越的办案能力得到了刑部尚书钱维城的高度赞赏,钱维城在许多案件的处理上,常常采纳李封的建议。在刑部的这段工作经历,让李封对国家的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锻炼了他的司法实践能力,为他日后在地方任职时处理复杂的司法事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多地任职 政绩斐然 随着在刑部的出色表现,李封获得了更多的晋升机会,开始了在多地任职的生涯,所到之处皆留下了显著的政绩。 他调任庐州知府时,深入了解当地民情,致力于改善民生。针对庐州当时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如水利设施老化、农业生产落后、社会治安不稳定等,李封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他积极组织民众修缮水利工程,提高农田灌溉能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百姓的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在社会治安方面,他加强了对地方治安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使得庐州地区的社会秩序得到了极大的稳定,百姓安居乐业,他也因此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和尊敬。 当李封从江西盐法道升任浙江按察使时,展现出了他清廉自律的高尚品质。盐商们为了在盐务上获得更多的便利,试图以 8000 两纹银作为程仪馈赠给他,但李封坚决拒绝了这份厚礼。在他看来,为官者应以廉洁奉公为准则,绝不能因贪图私利而损害国家和百姓的利益。这种不为金钱所动的精神,在当时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官场中显得尤为可贵,也为他赢得了清廉正直的美名。 此后,李封还先后担任了湖南布政使、福建汀漳龙道、江苏布政使等职。在每个职位上,他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积极推行改革,整顿吏治,发展经济,为当地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福建汀漳龙道任职期间,他针对当地海滨之人存在的粗暴抢掠之习,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进行惩治,使得当地的社会风气得到了明显改善。在整修战船时,他严格把关,严禁用旧料充当新料,一扫过去的各种积弊,确保了战船的质量,提升了当地的海防能力。 深陷大案 坚守节操 在李封的仕途生涯中,曾卷入一起重大案件 —— 甘肃布政使王亶望冒赈案。这起案件堪称大清集体贪腐第一大案,1000 万两 “捐监赈灾” 银被以王亶望为首的甘肃地方官员侵吞。当时,王亶望的家乡在浙江,在查抄王亶望家产的时候,时任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陈辉祖委派李封带人查抄王亶望并不常住的海塘老家住处。李封等人在其老家仅查到了随身衣服、寻常器具等,并无贵重之物。然而,陈辉祖支走李封后,亲自带布政使国栋等人查抄王亶望在省城的常住公馆,却抄出大宗金叶、金条、金锭,以及玉山、玉瓶等,多为王亶望当年曾进呈乾隆皇帝,又被乾隆帝赏还的贡品。陈辉祖见财起意,伙同心腹幕僚以银换金、隐匿玉器,大肆抽换、私吞。查抄物品送到京城后,引起了乾隆帝的怀疑,于是陈辉祖带头抽金案又发。 乾隆帝得知真相后极为震怒,下令对涉案人员进行严惩。总督陈辉祖 “令其自尽”,布政使国栋等 “监斩候”,并惩处了其他趁机发财的官员。而李封虽在查抄过程中并未参与贪腐行为,但因当时担任浙江按察使,负责一省司法,在乾隆帝的盛怒之下,于 1782 年,将已升任湖南布政使的李封革职罚银,发往河工效力。尽管遭受如此不公的待遇,李封并未因此而抱怨或沉沦,他依然坚守自己的节操。两年后,乾隆帝念及李封受到排挤,身处夹缝之中没有同流合污,尚能保持廉洁的操守,遂起复委用。这一事件充分彰显了李封在面对巨大诱惑和复杂局势时,始终坚守道德底线和为官准则的高尚品质。 湖北巡抚 再展宏图 1786 年,李封迎来了他仕途的又一个重要阶段,升任湖北巡抚。刚到任,他便接到了一桩十年前入室抢劫寡妇人家的积案。这起案件历经历任官府,却一直被隐瞒不报,官员们因循包庇,甚至私放嫌犯,导致寡妇幼子告状十年都毫无结果。李封深知这起案件不仅关乎受害者的权益,更关系到朝廷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他立即组织力量展开深入调查,不畏艰难险阻,冲破层层阻碍,最终成功捉拿强盗,并依法对其进行了严惩。同时,他还参劾了历任失职的官员,使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一举措在湖北地区引起了强烈反响,百姓们对李封的公正和果敢赞不绝口,他也因此树立了极高的威望。 在担任湖北巡抚期间,李封还积极关注地方的各项事务。他深入基层,了解百姓的疾苦,致力于改善民生。针对湖北当时面临的一些问题,如仓储不足、城池失修、水利设施不完善以及吏治腐败等,他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他亲自盘查仓储,确保粮食储备充足,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灾荒;组织人力物力勘修城池,加强城市的防御能力;大力兴办水利,改善农田灌溉条件,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他还致力于整顿吏治,严惩贪污腐败的官员,选拔任用有才能、有品德的官员,使得湖北地区的官场风气焕然一新。在李封的精心治理下,湖北地区呈现出一片繁荣稳定的景象,社会秩序井然,百姓生活富足,鄂省一时大治。1787 年,乾隆帝对李封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御书 “福” 字赐给他,这不仅是对他个人的褒奖,更是对他治理湖北成效的肯定。由于李封在湖北巡抚任上表现出色,不久后,他被命兼署湖广总督,肩负起更重要的职责。 晚年波折 荣归故里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封深感自己年迈力衰,难以承受繁重的工作压力。于是,他向朝廷自陈情况,请求留京补用。他的请求得到了朝廷的允准,随后他被调回京师,授刑部左侍郎一职。然而,命运似乎并未打算让他就此安稳度过晚年。 1788 年六月初,川鄂交界州县普降暴雨,鄂西长阳一带 “平地水深七八尺至丈余不等”,滔滔江水从三峡奔腾而出,荆江两岸首当其冲。随后连日暴雨,狂风大作,万城段大堤多处溃决,江水冲垮荆州城墙,城内一片汪洋,兵民淹毙无数,官仓积储漂流一空。这场严重的水灾给湖北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此事虽多为天灾,但乾隆帝闻报后依然震怒,认为湖北一省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对荆江泛溢失于预防,于是对从总督到府县、前任现任等一大批封疆大吏给予处罚。已任刑部左侍郎的李封也被牵连其中,他被革去顶戴,罚银 2 万两,并再次被派往湖北督修江堤。尽管遭受如此挫折,李封依然尽心尽力地投入到江堤的修复工作中。他不顾年迈体弱,亲自到施工现场指挥,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在他的努力下,江堤工程顺利完工。工竣之后,身心俱疲的李封请求告老还乡。1788 年十一月,乾隆帝批准了他的请求,并赐按察使衔让他致仕回籍。 回到家乡寿光后,李封过着平静的生活。他虽位至封疆大吏,但在家乡却无田产高宅,无私人花园,宦橐萧然,两袖清风。他的清廉正直在当地传为佳话,成为人们学习的楷模。1790 年三月,乾隆发布上谕,赏山东在籍官员刘壿、李封等各大缎一匹,这是朝廷对他一生为官清正的再次肯定。1796 年,李封进京赴千叟宴,这是他人生中的又一份殊荣。然而,同年九月,李封与世长辞。朝廷恩以原官赐葬,将他入祀寿光乡贤祠,以表彰他为国家和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清史稿》也为他列传,使他的事迹得以流传后世。 纪晓岚与李封相识多年,对他的为人和官德十分了解和钦佩。在为李封撰写的墓志铭中,纪晓岚写下了 “人以官富,公以官贫,贫则贫矣,而秋水无尘” 的赞语,高度评价了李封正直清廉的官德和高尚人品。李封的一生,是为国家和百姓奉献的一生,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为官者应有的责任与担当,成为了清代历史上的一位杰出人物,其事迹和精神至今仍为人们所传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