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一位凭借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卓越的领导才能和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在中国不同地区和重要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国家建设与发展事业倾尽全力的杰出领导人物。他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从基层的教育岗位逐步成长为地方与国家重要部门的核心领导者,在干部队伍建设、工会工作推动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 陈豪于 1954 年 2 月出生,籍贯为江苏海门。海门地处长江入海口北岸,独特的地理位置赋予了这片土地多元交融的文化氛围,也孕育出陈豪务实进取、敢于担当的性格特质。早年,陈豪在江苏海门开启了自己的职业生涯。1973 年 3 月至 1977 年 4 月,他担任江苏省海门县临江公社介云初中代课教师,在教育岗位上,他兢兢业业,用自己的知识和耐心教导学生,为乡村教育事业贡献力量,也在与学生和当地群众的相处中,深刻体会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性与价值,锻炼了自己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的能力 。 1977 年 4 月,陈豪迎来了工作的转变,担任江苏省海门县临江公社广播站新闻干事。在这个岗位上,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文字能力和对新闻的敏锐感知,积极宣传公社的先进事迹、政策方针以及生产生活中的点滴成就,让公社的声音传播得更远,也让更多人了解到基层的发展动态。1978 年 2 月至 1979 年 3 月,他任职于江苏省海门县临江公社工业办公室政工员,积极参与公社工业发展的相关工作,为工业建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添砖加瓦,保障工业生产在正确的思想引领下有序推进 。 1979 年 3 月,陈豪前往上海市静安区果品公司工作,起初为职工,后凭借自身能力与努力,于 1979 年 6 月至 1983 年 9 月期间,先后担任公司团总支副书记、书记、党总支组织委员。在果品公司的工作经历,让他深入了解了企业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在组织青年职工活动、推动企业团队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1983 年 9 月至 1985 年 6 月,陈豪进入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工作,从普通干部逐步晋升为副科长、科长。在此期间,他积极投身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为区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展现出在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专业素养和卓越才能 。 此后,陈豪在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的职位不断晋升,从 1985 年 6 月至 1990 年 5 月担任副部长,到 1990 年 5 月至 1990 年 12 月兼任区人事局局长,再到 1990 年 12 月至 1992.12 月期间担任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在这些岗位上,他致力于优化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为静安区的干部队伍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他还积极参与挂职锻炼,于 1989 年 5 月至 1991.06 在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拓宽了自己的经济领域知识视野;1991.09 至 1992.09 挂职任上海市静安区工业工作党委书记,深入了解工业领域的实际运作,为后续在相关工作中的决策提供了更丰富的实践经验 。 1992 年 12 月,陈豪出任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部长,后于 1993 年 2 月至 1993 年 4 月担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人事局局长,1993 年 4 月至 1995 年 8 月专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在这一系列职位上,他持续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工作创新,为静安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1995 年 8 月至 1996 年 9 月,陈豪担任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进一步在区域治理和领导层面发挥重要作用,参与制定和推动静安区的发展战略,协调各方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 1996 年 9 月至 1997 年 6 月,陈豪担任上海市静安区委副书记,之后于 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2 月成为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在此期间,他积极参与上海市委的各项工作,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在更宏观的层面为上海的发展贡献力量。1998 年 2 月至 1999 年 11 月,陈豪兼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致力于加强市级机关的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上海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 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2 月,陈豪身兼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多职。在这段时间里,他进一步强化了对市委办公厅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保障市委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同时持续推动市级机关的改革与发展。2003 年 2 月,陈豪出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后在 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期间,还兼任市总工会主席。在市总工会工作期间,他高度重视维护职工权益,积极推动职工福利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职工活动,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为上海职工群体谋福祉,推动了上海工会事业的蓬勃发展 。 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1 月,陈豪担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工会工作成果,在人大工作中也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为上海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 月,陈豪任职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同时兼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开始在全国工会工作的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2 月,他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积极参与全国总工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国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 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10 月,陈豪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 (2013.10),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2013.06)。在这一重要岗位上,他积极推动工会工作与国家发展战略的结合,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开展各类劳动竞赛和技能提升活动,为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贡献工会力量。同时,他还在精神文明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 。 2014 年 10 月,陈豪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云南,担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后于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正式担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在云南工作期间,他深入调研云南的省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云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他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努力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他积极推动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改善云南的发展条件。同时,他也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的投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 2016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陈豪担任云南省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全面负责云南的领导工作。在省委书记的岗位上,他进一步强化了云南的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他积极推动云南的脱贫攻坚工作,带领全省人民努力奋斗,使众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摘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他高度重视云南的生态优势,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滇池等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和治理,为云南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 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陈豪担任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之后于 2017 年 1 月正式当选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在人大工作中,他积极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在云南的有效实施。他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推动解决了一系列民生问题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他重视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为云南的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 2020 年 12 月,陈豪担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继续在国家层面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陈豪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他在不同岗位上的卓越表现和突出贡献,将永远铭记在人们心中,激励着后来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拼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