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鲲明公元1539年-1567年 广东汕头市澄海人物 郭大鲲(1539一1567),字时化,澄海县澄城人。 大鲲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中进士,授官南靖县知县。初任时只有26岁,但办案干练精明,对民事纠纷,必先劝导调解,然后对质裁决。总督、巡抚赏识他的才能,遇别县有解决不了的公务,也委托他办理。曾负责办理八县户籍。 大鲲体弱多病,又勤于职守,常一个人兼办数县政务,竟因劳瘁卒于官署。死后只存银10两,无法治理丧事,由县学宫曾氏率领众人操持料理,才得以棺柩回乡。 大鲲任官只二年,先后为百姓收复被豪绅巨族占夺的土地千余顷,还带头捐款、筹划兴修水利。南靖县素以民风强悍和土地贫瘠出名,后来大有改善,这与大鲲疏导提倡有很大关系。他还利用公务之暇,给秀才们讲学。学者都推崇他,称他为“东溟先生”。死后,士民争绘肖像祀家中 同年(公元1539年)出生的名人:方学渐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1970-1-1 08:00 |